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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修订《镇江市军休三所工作人员守则》的通知发布时间:2014.03.26 新闻来源:镇江市军队离休退休干部第三休养所 浏览次数: 1916
各科室、管委会: 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以来,根据上级部门的统一部署及教育实践活动第一环节的要求,为进一步加强我所干部职工思想作风、工作作风建设,严肃工作纪律,提高服务水平,树立军休所良好形象,重新修订了市军休三所工作人员守则。 1、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大、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,贯彻执行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,在政治上、思想上、行动上始终与党中央保持一致。 2、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军休干部服务的思想,做好军休干部服务工作,努力提高服务水平。 3、加强组织纪律,讲政治、讲风格、讲团结、勤政廉政,改进工作作风,提高工作效率。 4、严格上下班工作纪律。按时上下班,不得迟到早退、旷工,不得擅自离岗。因公外出或私事请假须经领导批准。在市内口头请假,去外地三天以上须书面报告。 5、严明电脑使用管理制度。明确单位电脑的办公用途,禁止利用电脑逛淘宝、看电影、玩游戏等浏览与工作无关的网页。 6、不得随意串岗或利用办公电话长时间聊天。 7、严禁上班时间打牌行为,单位集中组织活动除外。 8、遵守各种规章制度,爱护公物,车辆要保持整洁,行车要注意安全。严格执行财务管理,医疗保健等制度。 9、大力宣传、表扬好人好事,反对自由主义,对工作成绩突出的同志给予奖励,对违法乱纪的给予批评教育,严重的要给予党纪、政纪处分。 10、搞好清洁卫生,坚持每天一小扫,每周一大扫,始终保持室内外环境优美整洁。 特此通知。
2014.03.20 本文共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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